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党建整顿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党建整顿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党委、机关各处(室)中心:



《国有企业党建整顿提升年活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国资委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有企业党建整顿提升年活动方案

为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切实整顿提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筑牢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根据全国、全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规定,结合监管企业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以《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为标尺,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以巡视国有企业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为抓手,剖根溯源、找准症结、查短补弱,全面夯实国有企业党建基层基础工作;以提高执行力、增强约束力为关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意见办法、准则规定、条例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推动法规制度落实到支部、扎根在基层;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为保障,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集中精力、靶向用力,推动国有企业党建质量显著提升,管党治党能力显著增强,为推进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

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主要目标

国有企业党建整顿提升年活动围绕以下目标开展:

党委领导作用发挥更加充分。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中的法定地位,企业党委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党组织工作机构职能更加规范。按照有利于党的工作和精干高效协调原则,优化设立企业党建工作部,理顺职责、提升效能,确保党的工作机构设置保障到位、运转协调规范。

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更加自觉。增强崇尚制度、贯彻制度、维护制度的行动自觉,强化法规制度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促使企业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依规依章开展工作、履职尽责。

党建与生产经营更加融合。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组织活动,引导党员创先争优、攻坚克难,争当生产经营的能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提高效益的标兵、服务群众的先锋。

党务工作队伍更加有力。推动党务工作队伍素质能力与新时代党建工作形势任务相匹配,以专为主、专兼结合的党务工作队伍坚强有力,开展党建工作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管党治党责任更加严明。企业党委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履行直接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党员成员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党建工作。

三、 工作任务

国有企业党建整顿提升年活动共有6个方面、18项具体任务。

(一)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法定地位

1.修订完善公司章程。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国有控股公司章程指引》规定,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规范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大事项,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事项前置程序的要求。党委班子健全的区管一级企业章程修订达到100%,所属分子公司达到90%以上。

2. 制定企业党委落实前置程序研究讨论事项清单。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结合“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内容和企业实际,各企业党委制定落实前置程序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区管一级企业制定研究讨论事项清单达到100%。

3. 修订完善企业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结合章程和研究讨论事

项清单制定完善情况,修订完善企业党委会议议事规则,规范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反馈意见的程序、方式和要求。区管一级企业落实前置程序要求达到100%。

(二)优化企业党建工作机构

4. 设立企业党建工作部。按照理顺职责、协调高效的要求,

设立企业党建工作部,将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民宗统战等党建职责统一集中到党建工作部,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

(三)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

5. 研究制定《关于以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务工作队伍建设

的意见》。健全党务工作人员培养、选拔、交流机制,把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平台。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将具备条件、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党建工作部长按程序纳为党委委员,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或人选,并享受相应薪酬待遇。

6. 选优配强人员。按照企业规模、职工人数和党员数量,按照3-7名额配备党建工作人员。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熟悉经营管理、作风正派、在职工中有威信的党员到党建工作部工作,保障工作力量配备到位。

7. 开展党务工作人员轮训。举办国有企业党支部书记培训班4期,对200名党支部(总支)书记分期分批培训,着力加强基础性、操作性、实务性理论掌握运用,提升党建工作能力。

(四)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制度

8. 举办国有企业党委书记培训班。着力加强对从严管党治党方针和党内综合性法规制度的培训,切实增强“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主动担当作为,进一步提高抓党建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9. 强化党内基础性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在深入贯彻党内综合性法规制度基础上,着力加强《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党委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主题党日制度、述职评议考核办法9项基础性制度贯彻落实,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梳理形成基础性规章制度硬性指标清单,纳入年度党建工作任务严格贯彻落实。区管一级企业制定硬性指标清单达到100%,企业各级党组织制定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制度达到90%以上,企业高管人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达到90%以上。

10. 健全完善党务公开制度。从区管一级企业党委做起,督促隶属支部(总支)健全党务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时限、要求等,保障基层广大党员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制度制定落实率达到100%。

11. 组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验收考核。按照《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相关规定,对各企业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进行验收考核。验收通过的企业做好巩固提升工作,未通过的限期整改。

(五) 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12. 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在生产一线、车间班组、项目工地、服务窗口等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引导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把党员身份亮出来,把党员形象树起来,设置比例达到30%以上。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评定考核机制,进一步提升创建质量。

13. 组建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结合企业生产经营任务

需要,组建1支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承担企业管理创新、技术攻关、优质服务、抢险救灾等任务,充分发挥好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带头作用、骨干作用和表率作用,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

14. 打造党建工作品牌。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和谐稳定、服务职工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总要求,着力打造1个符合企业实际、有创新、有特色、有实效、可推广的党建工作品牌。

(六)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15. 逐级分层签订责任书。国资委党委与党委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达到100%,与各企业党委签订党建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达到100%。各企业党委以此类推与所属分支公司签订责任书达到100%。暂未配备党委书记的企业,由筹备组组长或主持工作同志签订责任书,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企业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党建工作。

16. 强化党建考核及成果运用。根据《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强化企业党建年度考核,客观准确评价企业党建工作成效。坚持把考核结果与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待遇、选拔任用结合起来,树立鲜明的考核导向。

17. 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贯彻《党委(党组)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对企业工作微信群、内部刊物、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展览馆、荣誉室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定落实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

18. 加大诫勉谈话、监督问责力度。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效应,违反规定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四、实施步骤

国有企业党建整顿提升年活动共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各阶段具体内容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1月18日-2月10曰)

国资委党委召开国有企业党建整顿提升年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对国有企业党建整顿提升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企业结合实际,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本企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等,并以适当方式启动整顿提升年活动。

(二) 活动实施阶段(2020年2月11日-11月30日)

各企业围绕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协调配合,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落实。要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跟踪指导,确保完成一件、销号一件。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工作任务,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判分析,统筹谋划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

活动结束时,各企业党委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巩固提升活动成果,推广有效做法和经验。国资委党委将组成验收考核组,对标对表、逐项验收、全面考核。对验收通过的,进一步做好巩固提升工作。验收未通过的,责令限期进行整改。

五、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整顿提升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国资委党委成立国有企业党建整顿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区政府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区政府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区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区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区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区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区政府国资委副巡视员员:白玛央金驻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乐勇建办公室主任杨钩政策法规处处长曾 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


拉巴卓玛企业改革处处长

郑 妍产权管理处处长

李晓强规划发展处处长汤睿财务监督与统计评价处处长佘文荣考核分配处处长张丽芳党建工作处处长周昌信息中心主任各监管企业党委书记、筹备组组长、主持工作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工作处,范红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丽芳、卓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吕帆、陈芊沛、范晓薇、谢军、佘丽、崔红顷同志任办公室成员,承办具体事务。

六、工作要求

(一) 强化政治责任。各企业党委要深刻认识开展国有企业党建整顿提升年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自觉履行管党治党职责,扎实推动党建整顿提升年活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二) 强化组织领导。各企业党委要成立国有企业党建整顿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处室企业具体抓,有力有序推动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三) 强化工作实效。聚焦目标任务,本着增强实效、查短补弱的原则,坚持在取得工作突破、夯实基层基础上下功夫,在推动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四) 强化督导检查。国有企业党建整顿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将按季度组织进行督导检查,指导督促企业推动各项任务落

实,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 强化考核奖惩。将党建整顿提升年活动完成情况纳入2020年度党建考核重点内容,考核结果直接与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待遇、选拔任用挂钩,增强考核结果刚性约束。对开展党建整顿提升年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坚决从严追究,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六) 强化宣传引导。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党建整顿提升年活动宣传力度,广泛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参与,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选树培育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形成推动党建高质量发展的霞好格局。

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 2020年1月18日印发

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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