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争民爆 | 高争民爆新建703总库圆满完成整体搬迁

高争民爆原“拉萨703仓库”因周边安全距离被侵犯,导致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民爆仓库安全要求,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相关要求,需进行整体搬迁、重新选址新建。经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经信厅、区国资委、拉萨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司立即启动库房建设工作,选定在曲水县南木乡江村新建703总库,该项目总用地175亩,设计库存总容量2500余吨,项目投入建设资金9000余万元,于2019年3月初正式开建,2020年5月中旬完成了最终验收。

根据区经信厅“藏经信发〔2020〕8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在南木乡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巴桑顿珠同志率领相关部门负责人与西藏高争国旺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全程参与了此次搬迁,在搬迁过程中,各项程序安排的井然有序,于2020年7月8日下午3点左右顺利将原703仓库所有民用爆炸物品转移至新建703总库内,并与高争国旺公司签订拉萨703总库守卫工作协议,同时向聂当乡派出所、南木乡派出所报备了此次转移的民用爆炸物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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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民用爆炸物品由原703仓库搬迁至新建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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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民用爆炸物品由原703仓库搬迁至新建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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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民用爆炸物品由原703仓库搬迁至新建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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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民用爆炸物品由原703仓库搬迁至新建仓库)

在启用新703总库之前,我公司已对仓库安全管理人员、保管员、安全保卫人员等各岗位作业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确保了各个岗位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要求制定了新703总库的应急预案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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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高争国旺签订守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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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辖区派出所报备转移民爆物品清单)

通过此次拉萨703仓库整体搬迁,进一步落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便于经信部门、公安部门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安全监管责任,提高企业自身查隐患、补短板能力。通过搬迁启用新建标准化仓库后,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最大程度降低民爆物品储存环节的安全风险,有效遏制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将大大提高公司民爆物品库存能力,从而快速缓解当前的库存压力,为后续阶段向全区客户提供更高效便捷、及时有序配送奠定坚实的基础。